博客 | Aug. 10, 2020

打击非法来源林木,新《森林法实施条例》有所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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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木材进口量逐年攀升,木材对外依存度已超过50%。不少中国主要进口木材,来源国,尤其是中国80%热带木材进口的来源国,普遍存在严重的非法砍伐,毁林现象严重,对生物多样性、气候甚至当地生计有深远影响。然而,中国企业对其所采购或加工的进口木材的合法性一直缺乏应有的注意。

我们欢迎中国新修订的《森林法》,该法已于2020年7月1日开始实施。新《森林法》使中国在打击非法来源木材上有法可依。然而与之配套的《森林法实施条例》(后称《条例》)尚未修订发布,使该法对如何限制非法木材进口仍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中国政府已明确将《条例》纳入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我们为《条例》有效落实《森林法》以减少非法木材进出中国市场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首先,我们建议《条例》应明确提出企业应对其木材供应链中的环境和法律风险负责,明确企业对在采购木材时有尽职调查的义务

企业应如何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我们认为企业应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梳理其供应链,了解和评估其木材可能是非法采伐所得、经非法运输或买卖的风险,并规避具有非法高风险的木材。

以进口木材为例,当采购或交易来自非法采伐风险极高地区的木材时,由于违法行为在当地的广泛存在——其中甚至包括官方违法违规发布采伐许可的情况,企业不能仅依靠当地的官方文件或第三方认证来简单判断木材的合法性,应主动了解其供应商及木材来源地真实情况,避免采购高风险木材。

其次,《条例》应进一步明确指定台账为管理木材合法性风险的主要工具。我们认为,新《森林法》第六十五条要求企业建立出入库台账,其目的是为了追溯和规避木材供应链上的合法性风险。

以进口木材为例,我们建议《条例》对企业台账应包括的信息作出专门的规定,除要求企业记录木材科学名称、进口货值、进口数量、及木材原产国等信息外,更应要求企业记录其为识别、防范和减轻木材供应链中潜在的合法性风险而采取的措施。由此,企业如何履行尽职调查义务便有案可依。

在中国,将台账作为管理企业行为的措施已有成功的先行经验。国务院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为控制污染物排放所发布的管理办法中均要求企业使用台账 ; 生态环境部制定了有关环境管理台账的技术规范。我们相信有关部门和业界已经就台账在追溯产品流通和安全,以及促进环境治理中的作用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总体来说,对木材合法性风险的尽职调查符合企业的自身利益。企业以台账为基础,建立体系和流程来确保他们能够识别、管理供应链中的风险,能避免因这些风险而带来的重大物质及声誉损失;对出口企业来说,这有助于其产品满足出口市场诸如欧盟木材法案或美国雷斯法案等合法性的要求。

鉴于国内材的生产和贸易的管理已经相对成熟、而进口材的合法性尚无针对性管理,我们认为进口木材是中国企业管理木材合法性风险的主要缺口。

为提高效率,我们建议《条例》考虑采取一种与风险高低相称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例》应对木材进口企业以及使用进口材的企业提出更严格的要求。木材进口企业大都更了解原产国情况,应对其进口的木材的合法性负有特别责任。若他们能有效识别和减轻进口非法木材的风险,并将其记录在台账中,亦将有助于下游加工和出口等众多企业了解并管理合法性风险,以助其遵守法律。

第二,《条例》应要求进口和使用热带木材企业开展特别详尽的合法性风险辨识和规避。我们的调研显示,为中国供应80%热带进口材的十个国家,普遍存在非法砍伐和贸易。中国热带木材最大的来源国巴布亚新几内亚,多处分析称其天然林原木出口70%很有可能来自非法来源;而第二大来源国所罗门群岛的原木出口量是可持续采伐量的19倍以上。中国的热带材约一半来自这两个国家。非法砍伐不但严重破坏了森林,更威胁当地人的生计和发展。

为确保执法和监督,《条例》应指定政府部门根据法律要求对企业的合规管理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以确保企业台账数据管理的准确性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另外,《条例》应创建有关木材台账的全国统一电子平台,要求企业定期上传和更新有关信息,接受执法机关的定期抽查。有关部门还应要求面临高风险的企业定期公开发布其应对木材合法性风险的相关报告,这将有助于确保问责制的落实,减少对执法机构的执法依赖。

我们期待有关部门能采纳上述建议,并希望该《条例》能大力推动《森林法》的有效落实。有效打击非法木材贸易,将助力中国保护全球生物多样性和推动可持续发展。

作者

  • Beibei Yin

    China Policy and Advocacy Senior Advisor

联系方法

  • Heather Iqbal

    Senior Communications Advis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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