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全球见证组织发布一份报告,着重指出大规模的土地出让和非法伐木给环境、社会和治理带来的负面影响。这份报告名为《橡胶大亨:越南企业与国际金融家如何造成柬埔寨和老挝的圈地危机》[1],记录了越南的两家大型橡胶企业——越南橡胶集团(VRG)和黄安嘉莱(HAGL)——以及柬老两国政府长期以来如何罔顾有关法规,给社会治理、当地社区和森林多样性造成破坏性的后果。
高昂的橡胶价格以及中国等国日益增长的需求,驱动着以橡胶种植为目的的“圈地运动”。作为全球第三大橡胶生产国,越南在世界橡胶市场的地位举足轻重,而黄安嘉莱和越南橡胶集团则在越南国内的橡胶生产中占据统治地位。在越南国内土地供应有限的情况下,两家企业转向与越南其邻国柬埔寨和老挝。
报告主要结论
黄安嘉莱和越南橡胶集团在急于提升橡胶产量过程中破坏了当地居民的生计和环境:
- 上述两家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在获取橡胶种植田地的过程中使当地村镇失去了大量土地和森林。这造成受影响村镇居民生活日益贫困,以及灵林和坟场的毁坏。
- 当地少数民族居民受到的影响尤其严重,虽然根据现行国际法,他们对土地和资源的所有权应该受到特别的保护。
- 上述两家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在其承租土地内外均对未经侵扰的原始森林——包括里面的红木等受保护品种——进行了非法砍伐。
- 黄安嘉莱和越南橡胶集团提供的就业机会有限,且工作条件较差。
黄安嘉莱和越南橡胶集团系统性地无视有关法律的规定:
- 黄安嘉莱及其下属企业总共获得了约81,919公顷土地。其中47,370公顷位于柬埔寨,而根据柬埔寨法律规定,每个企业占用土地的面积不得超过10,000公顷。
- 越南橡胶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总共获得了200,237公顷土地,其中有161,344公顷位于柬埔寨。也就是说,越南橡胶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所占用的土地总面积是法律规定上限的16倍。
- 两家公司得以在柬埔寨获得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面积的土地受让,似乎是因为他们利用复杂的多层空壳公司隐瞒其作为土地实益拥有人的信息。
- 两家公司都与柬埔寨高级政治精英建立了联系,并且雇佣武装安全部队的军人看护他们的受让土地。
- 两家公司都公开蔑视环境和社会责任方面的法规,目前为止未受任何处罚。黄安嘉莱曾公开承认其在上述两国的经营与有关法规不符。
- 全球见证曾于2012年8月将报告中的证据发给黄安嘉莱和越南橡胶集团,要求他们至少要使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内相关法律;建立与受影响社区的争议解决机制;并公开披露重要文件。两家企业在此之后并无采取上述措施的迹象。
国际金融公司(IFC)和德意志银行为黄安嘉莱和越南橡胶集团的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支持,违反了他们自身的社会和环境承诺:
- 国际金融公司对一只越南基金投资1495万美元,而该基金持有黄安嘉莱近5%股权。
- 德意志银行与黄安嘉莱建立了一系列机构间联系,包括持有340万股黄安嘉莱股票,总价值约为450万美元。德意志银行还持有越南橡胶集团旗下同富股份(Dong Phu)的120万股票,目前总价值约为330万美元。
- 国际金融公司与德意志银行均未对黄安嘉莱和越南橡胶集团进行充足的尽职调查,因此没有履行他们自身的环境和社会承诺。
报告中提出的证据与柬埔寨和老挝两国国内治理失败和人权侵犯的总体形势相符:
- 到2012年底,柬埔寨政府共出让土地260万公顷。这相当于该国可耕地面积的73%,仅在12个省范围内,就使40万居民受到影响。
- 老挝政府出让土地110万公顷,相当于该国国土面积的5%。据估算,土地出让使老挝全国约13%的村镇受影响。
- 在以上两国,出让的土地部分位于国家公园内,被认为是导致毁林的主要原因。
- 公开反对土地出让的受影响社区和民间团体受到来自当事企业和政府部门方面日益严重的威胁和人权侵害。试图夺回土地和森林的人士受到恐吓、拘禁,甚至被从土地受让人处领取薪水的安全部队军人开枪射击。
针对黄安嘉莱和越南橡胶集团等企业的圈地和非法经营行为,目前尚不存在具有约束性的国际框架。我们亟需建立这种框架,以阻止不法行为在柬埔寨和老挝这类本国政府不能依法保护普通公民权益的国家发生。
对于我们的质询,黄安嘉莱承认在柬埔寨和老挝占有46,752公顷橡胶种植园,但否认对当地发生的争端知情,也不承认卷入非法行为。越南橡胶集团则声言全球见证呈送的证据不实,但拒绝就其在这两国橡胶园的占地状态或面积予以确认。
全球见证建议尽早采取以下措施:
- 柬埔寨和老挝政府应该收回对以下企业出让的土地:Heng Brother, CRD, Hoang Anh Oyadav, Hoang Anh Mang Yang, Krong Buk, Dong Phu, Dong Nai, Tan Bien, Hoang Anh Attapeu Company, LVFG, HAGL Xekong and Viet-Lao Company。
- 两国政府应该叫停全部其他与越南橡胶集团和黄安嘉莱有关的经营项目,全面调查两家企业的经营,并对发现的非法行为提起诉讼。
- 两国政府应该停止与上述土地出让有关的非法伐木作业,并起诉有关当事人。
- 德意志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应尽快采取措施,确保黄安嘉莱和越南橡胶集团遵守两家金融机构在合法、环境保护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要求。如果黄安嘉莱和越南橡胶集团不能在六个月之内进行全面的改革,两家金融机构应该撤出对他们的投资。
- 国际金融公司必须在更广范围内审视其对金融中介机构的贷款,并制订策略以增强类似投资的透明度和责任性。
- 针对圈地问题,各国政府必须建立并执行国际通用的法规。八国集团领导人应该在2013年6月的峰会上做出具有时间限度的承诺,对各自国家境内注册企业在海外的土地投资活动进行规束。世界各国政府均应执行《土地权属负责任治理自愿准则》,用一整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标准规范企业投资土地的行为。
2014年3月更新
虽然全球见证组织与黄安嘉莱、越南橡胶集团和其他有关方面进行了持续的沟通,但直到2014年3月,有关情况并未发生显著变化。
黄安嘉莱:黄安嘉莱的股票市值在报告发布当日下跌6%。虽然该公司承诺改善经营行为,但柬埔寨和老挝的现实情况表明受影响社区的状况并未有任何好转。在这种情况下,黄安嘉莱的两个投资人2013年11月收回了对黄安嘉莱的资金支持。2014年2月,受到黄安嘉莱所属种植园影响的柬埔寨社区集体针对黄安嘉莱向国际金融公司提出申诉。
越南橡胶集团:越南橡胶集团目前正在柬埔寨和老挝所有受让土地的受影响社区开展征求意见试点工作,并已经承诺在其驻柬埔寨和老挝分公司建立处理质询和申诉的机制。但是,在森林管理委员会(FSC)对该公司森林许可证2013年的年度审计中,发现越南橡胶集团存在“重大违规行为”,因为其未能提出有效证据证明全球见证报告中的信息不实。因此,越南橡胶集团的许可证2013年12月被吊销六个月,越南橡胶集团须在此期间内证明其在柬埔寨和老挝的受让土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如果越南橡胶集团无法在六个月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则将彻底失去经营许可。
对黄安嘉莱和越南橡胶集团均有投资的越南股权基金“龙资本”已经修改其环境和社会治理政策,以与国际金融公司的执行评价标准相适应,并对黄安嘉莱等高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年度公开报告。
[1] 该报告的英文原名为:Rubber Barons: How Vietnamese companies and international financiers are driving a land grabbing crisis in Cambodia and La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