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须严格保密,直至格林威治时间2013年3月19日(星期二)上午三点
镜头下的砂拉越统治阶层:揭开马来西亚腐败的面纱
全球见证今天发布的最新调查结果,揭露了马来西亚最大的州——砂拉越政府深入体制内的腐败和非法行径。这部纪录片首次披露了统治该州的泰益家族及其律师用以避开马来西亚法律和税收的手段,以及他们如何践踏原住民利益,攫取巨额财富,并将其不义之财藏匿于新加坡。
经过数十年工业采伐和种植园开发,砂拉越的森林数量只剩下原来的百分之五,但目前其热带原木出口量仍然比南美和非洲加起来都要多。砂拉越的首席部长泰益玛目统治该州已长达三十年,控制着土地分配和林业许可证的发放大权,他滥用该权力为其家族和同党谋利已人尽皆知。
“这部影片首次证实了马来西亚人长期以来抱有的怀疑:砂拉越首席部长泰益玛目身边的一小群高级官员滥用该州的人力和自然资源,假公济私,中饱私囊”,全球见证森林保护团队负责人汤姆·皮肯表示,“片中清楚地揭示了他们的行事手段和经年来的一贯作为,以及他们对马来西亚的法律、人民和环境是如何地不屑一顾。”
全球见证的调查员假装外国投资者的理财顾问,接洽购买土地并经营油棕种植园的事宜。调查员先与负责接受外国投资的政府机构接触,但马上就被引荐给首席部长泰益玛目的亲属,他们负责出售采伐和种植园许可证,这些许可证正是泰益玛目自己的部门发放的。
在2012年进行的四桩土地交易中,其中有三桩泰益玛目及其家族皆为直接股东或是受益所有人。剩下一桩是由某位与泰益玛目相熟的中间人提议的,事先已达成默契,即卖方给泰益家族数百万美元的回扣。调查的主要发现包括:
- 回扣:砂拉越顶尖大亨之一的代理人表示,泰益从一份种植园许可证中可能可以收取数百万美元的回扣;
- 腐败的土地交易:泰益家族的一些成员通过泰益玛目自己部门的指令获得土地,代价与其实际商业价值相比不值一提,这已经成了常规。然后这些人可以用手中的土地资产轻易获取数百万美元的利润;
- 常规性偷税漏税:泰益玛目的嫡表兄妹(一位是马来西亚国会议员,另一位是总理纳吉布的弟媳)共有的一家公司通过在新加坡的非法操作标价出售,目的就是为了逃避马来西亚的税收;
- 腐败的服务经济:当地律师已经建立起完备的服务经济,为违反马来西亚和砂拉越法律的非法交易常规性地提供便利。
全球见证得到的进一步证据,包括政府高官和木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证言表明:在砂拉越,企业为了获取许可证而支付泰益玛目个人回扣,已经成了通行做法,通常回扣比例为许可证商业价值的十分之一。
调查还揭示了泰益玛目身边一小群高级官员对砂拉越原住民深深的蔑视。实际上,按照砂拉越法律和马拉西亚宪法的规定,原住民对其祖传土地拥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泰益玛目的两个表兄弟曾经多次蔑称原住民“无赖”,说他们试图通过“盘踞”在已经批给私人企业用于伐木和种植园的土地上“勒索钱财”。
皮肯说:“几十年来,泰益家族和他们的朋友一直把砂拉越的自然资源当成自己家的存钱罐儿。调查表明,他们把这些不义之财隐藏在新加坡这样的国家,影片中一位律师将其形容为‘新瑞士’。只要新加坡和其它金融服务中心继续充当腐败政客和犯罪分子及其赃物的庇护所,泰益玛目之流就会继续肆无忌惮地盗取当地人民的财富。”
全球见证呼吁马来西亚联邦政府成立一个皇家调查委员会,对砂拉越高官和政府机构的腐败程度进行调查,并且寻求进行体制改革,提高体系的透明度和问责性,确保对那些被发现涉及腐败的人马上予以起诉。对这些改革来说,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马来西亚反腐委员会要有独立的公诉权。
编者按:
1.全球见证的报告是在对包括泰益玛目首席部长在内的相关个人的调查基础上写成的。他们回应的概要可在简报中看到。
2. 半岛电视台于3月19日播放了关于该调查的新闻节目,链接如下:
3.全球见证将一些秘拍的内容制作成一部15分钟的影片,请参见:链接二(英语);链接二(马来语)
4.全球见证还撰写了长达8页的简报,详细记录了调查的发现,请参见:链接三(英语);链接三(马来语)
5.砂拉越州首席部长泰益玛目已经统治该州三十一年。他身兼多个部门的首脑,其中之一就是资源规划与环境部,该部控制着砂拉越所有土地分类、木材和种植园的审批权。长期以来,泰益玛目不断被指控利用手中巨大的政治权力为自己、家族以及主要业务伙伴谋取利益。
6.砂拉越地政局外泄的文件表明,泰益家族拥有利益的企业控制的土地数量共达到20万公顷,保守估价超过了5亿美元。
7.砂拉越的环境破坏有很多都发生在原住民的祖传土地上,他们要依靠手里的耕地和保护良好的森林才能维持生计,而这些权利是得到马来西亚法律保护的。但是,这些权利遭到砂拉越州政府的“系统性”忽视,从而引起一连串的恶果:环境退化、对公民社会权利以及经济权利的双重剥夺。
1.布鲁诺•曼瑟基金:《租借给泰益相关公司的油棕种植园土地》,http://stop-timber-corruption.org/resources/Mapping_Taib_s_Land_Grabs___NEW_Blatt1_1.pdf.
2.这个估价为每英亩3000林吉特(约1000美元),我们的调查过程中引用的价值总是较高。
3.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SUHAKAM),《砂拉越原住民传统习俗权利的法律视角》,http://www.suhakam.org.my/c/document_library/get_file?p_l_id=30217&folderId=26470&name=DLFE-711.pdf,2013年1月29日参阅
4.砂拉越律师总会并未针对支持原住民传统习俗权利的最高法院判决,向负责土地利用决策和执行的砂拉越土地及测绘部以及资源规划和环境部等内政部门提供其正式法律建议。从2001年的最高法院第一次做出裁定至今,11年已经过去了。尽管这可以解释为州政府部门间沟通不力,但正在进行的“新传统习俗地权利行动”表明,这实际上说明了州政府的有关部门不愿承认最高法院所支持的那些原住民权利。“新传统习俗地权利运动”并未承认州政府已经将土地出让,只是提议按照《砂拉越土地法令》第8节的规定,将相关土地宣布为“原住社区保留地”,而非第16节中的“传统习俗权利地”。尽管二者的首字母缩略都是“NCR”,但其法律地位有着根本上的差别:前者从本质上仍然是州有土地,州政府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随时取消其“社区保留地”的地位。